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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play体育《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7 14:48:58 点击量:

  beplay体育为方便农牧业工作者、养殖场及社会各界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为推动我市奶业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奶业振兴,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奶业振兴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合理整合衔接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以及《呼和浩特市奶业发展扶持政策》,特制定《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做到新老政策有机结合,一并推进。

  本方案于2022年3月23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13个单位,以及主要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企业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二、三部分,明确奶业振兴工作目标;明确政策实施范围为呼和浩特市全域,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底;遵循应扶尽扶、应奖尽奖、动态管理、市级兑现的总体原则。

  补贴对象:2021年以后建成的设计存栏规模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新建奶牛牧场“三通一平”、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其中优先用于“三通一平”费用。补贴标准:①存栏规模300—3000头牧场“三通一平”资金全部由市县共同承担(市县财政1:1承担);②存栏规模3000头奶牛牧场补助720万元,在存栏3000头规模基础上,每增加500头规模,增加补助资金120万元(平均每个牛单位补贴2400元,其中自治区承担2000元,市县财政各配套200元)。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照谁出资谁享受的原则进行补贴。300—3000头牧场具备养殖条件,且奶牛存栏达到设计存栏80%以上,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3000头(含)以上规模牧场具备养殖条件,奶牛存栏达3000头,即可进行申报,兑现相应补贴;在3000头存栏基础上每增加500头规模,可再次申报,兑现相应补贴。本条款政策是牧场建设企业的主要诉求,也是参考我市奶牛牧场建设优惠政策而制定。

  补贴对象:5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奶农合作社。资金用途:改造提升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以及自办中小型乳制品加工厂等。补贴标准:①50—800头之间的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平均补贴60万元(自治区承担80%,市级配套20%);② 800头(含)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平均补贴150万元(市县财政1:1承担)。如遇自治区补贴标准调整,我市对应调整。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可申请竣工验收,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本条款充分整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政策,对改扩建养殖场根据规模、投资额度等进行分级补贴,更为科学、更有引导性。

  补贴对象:购买机械设备的奶牛养殖场、奶农合作社。补贴内容:加大农机补贴目录调整力度,购置全混合日粮(TMR)设备以及其他养殖、饲草料收获加工储备机械、粪污处理装备机具等全程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实行敞开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将挤奶机械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12万元,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15万元。提高奶畜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购置牧业机具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补贴30%的基础上,提高到50%。将挤奶机械和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20万元。补贴方式:采取“自助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具体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要求执行。

  补贴对象:购买优质奶牛到呼和浩特市饲养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购买优质奶牛。补贴标准:每头进口良种母牛补贴5000元(其中自治区3000元、市级配套1000元,县级配套1000元);每头国产良种奶牛补贴2000元(市县财政1:1承担)。补贴方式:“先买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本条款将市级政策与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进口良种母牛进行充分衔接,加快良种奶牛引进速度。

  补贴对象:自愿使用性控胚胎的奶牛养殖场beplay体育。资金用途:购买优质奶牛性控胚胎。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性控胚胎补贴项目标准,根据性控胚胎质量指标分档次,按照性控胚胎市场平均价格的50%进行补贴(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通过性控胚胎使用,加快良种奶牛繁育速度beplay体育,培育高产核心群。

  补贴对象:自愿使用性控冻精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优质性控冻精使用。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牛120元(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优质性控冻精使用,加快良种奶牛繁育速度。

  补贴对象:奶牛育种企业。 资金用途:支持具有奶牛和乳肉兼用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育种企业,与种母牛场开展联合育种。  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奶牛育种企业奖励项目补贴标准,对培育出国际国内排名种公牛,并经考核达标的育种企业,每年每个平均补助奖励 1000 万元(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根据《自治区奶牛、马育种企业育种能力评价及奖励办法》(内农牧厅规〔2021〕2号),按照农牧厅统一考核结果,对奶牛育种企业进行奖励。提高优质种公牛自主培育能力。

  对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及饲草使用养殖场进行补贴。考虑到畜牧业发质量发展,建立种养结合模式,一方面降低养殖成本,另一方面降低养殖业饲草料调用环节碳排放,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抓住种植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购买使用全株玉米青贮、苜蓿干草、苜蓿青贮、燕麦干草、燕麦青贮。补贴标准:对使用玉米青贮、苜蓿干草、燕麦干草的养殖场每吨补贴50元(其中自治区级配套30元,市级配套20元)。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资金用途:苜蓿草、燕麦草种植。

  补贴标准:①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给予补贴,以5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自治区级资金)。要求出苗率达到85%以上,春播第一茬干草亩产量150公斤以上,夏播越冬留茬高度在30厘米以上;②鼓励以自种自养、订单“种植+收购”的形式实现草畜一体化,苜蓿、燕麦干草每吨补贴200元,苜蓿、燕麦青贮每吨补贴100元;养殖场和牧草种植户各享受50%(市县两级1:1)。补贴方式:“以奖代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草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资金用途:苜蓿草种植良种化、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青贮苜蓿制作等,提高苜蓿草标准化种植水平。补贴标准: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草500亩以上,按每亩 600 元标准给予补贴,要求具备节水灌溉和机械化收储条件,并与自治区内奶畜养殖场户建立购销合同(自治区级资金)。兑现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可按照进程,先期拨付50%补贴资金,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兑现全部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含子公司)。补贴内容:生鲜乳加工增量,用于奶源地建设。补贴标准:以上一年度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其中自治区100元,市级50元,县级50元)。补贴方式:采取“先收后补”方式,对申请生鲜乳加工增量企业开展验收工作。为鼓励整个产业链发展,以增加加工量为动力,拉动上游奶牛养殖、饲草种植等。

  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含子公司)。补贴内容:过剩生鲜乳喷粉保存,维持奶价基本稳定。补贴标准:企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收购的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800元。企业3-5月份生产喷粉所用生鲜乳量未达到收购生鲜乳量的10%,按实际用生鲜乳量补贴,喷粉所用生鲜乳量低于100吨的不予补贴。(其中自治区400元,市、有国家或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旗县各承担200元)。补贴方式:采取“先喷后补”方式,对3-5月份由于销售淡季引起生鲜乳过剩的企业喷粉开展验收工作。

  补贴对象: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或已获得SC认证的地方特色奶食品加工厂。资金用途:开展生产设施、加工制作、冷链运输、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补贴标准:对每个试点项目平均补贴5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贴30万元,市本级配套20万元)。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可申请竣工验收,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乳制品的要求日益多元化,扶持中小乳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支持对象: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资金用途: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自治区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支持标准:每年1亿元(自治区资金)。

  支持对象: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资金用途:用于中心总部建设,提升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硬件设施服务能力,打造全国一流的乳产业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标准:每年1亿元(市级资金)。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乳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兽用生物制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金用途:奶牛布病、结核病等免疫净化和监测;开展布病、结核病、牛结节性皮肤病和炎等疫病的防治技术研究,研发高效便捷且易推广的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诊断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建立奶牛疫病监测技术模式,开展疫病净化及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执行《九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同时申请自治区“科技兴蒙”、市本级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方面给予倾斜。补贴方式: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执行。

  投资领域: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乳业、草业企业能力建设、乳业园区建设、乳业科技创新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投资运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支持对象: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注册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企业。运作方式: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市本级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项目库;同时鼓励和配合相关企业积极争取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做好项目推荐,将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项目库中,进一步放大资金支持效应,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快形成多元资金助推乡村振兴和科技创新的投入机制。

  支持范围:牧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象:旗县区政府主导或国有资本参股的奶牛养殖基地、奶业发展园区。运作方式:督促各旗县区及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申报前期手续,对于已上报项目密切关注评审、分配过程,加大项目储备力度beplay体育,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奶业发展园区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争取自治区支持。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牧场、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资金用途:牧场新建、改扩建、苜蓿草种植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对新建、改扩建、购买奶牛的养殖场、饲草种植基地贷款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3年,第一年贴息80%,第二年贴息50%,第三年贴息20%。贷款贴息额度为5-200万元(市县两级1:1)。 补贴方式:采取“先还后补”方式。养殖企业或种植企业贷款用于牧场建设或苜蓿草种植,并按期归还贷款,可申请贷款贴息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资金,降低奶牛养殖、饲草种植成本,鼓励建设高标准奶牛养殖场、饲草种植基地。

  保险范围:苜蓿草种植。保险对象: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保险方式:以项目方式开展苜蓿草种植保险(另行制定方案)。

  每半年进行一次验收,流程为“企业申报—旗县审核验收—盟市核查审批”。验收结果经项目单位和现场核查验收组共同签字确认,验收有关材料文件、电子资料齐全存档。验收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市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并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其中自治区及市级补贴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兑现项目实施主体,旗县区同步履行配套资金兑付程序。

  本方案从全产业链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了产业重点,围绕集约、集中、集聚发展思想,从乳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加快增链补链强链。并且科学优化统筹区、市级两补贴政策,一同推进、同向发力,确保奶业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

  为方便农牧业工作者、养殖场及社会各界更加客观、深入的了解《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为推动我市奶业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奶业振兴,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及市本级奶业振兴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合理整合衔接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以及《呼和浩特市奶业发展扶持政策》,特制定《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奶业振兴政策实施方案》,做到新老政策有机结合,一并推进。

  本方案于2022年3月23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等13个单位,以及主要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企业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二、三部分,明确奶业振兴工作目标;明确政策实施范围为呼和浩特市全域,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底;遵循应扶尽扶、应奖尽奖、动态管理、市级兑现的总体原则。

  补贴对象:2021年以后建成的设计存栏规模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新建奶牛牧场“三通一平”、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其中优先用于“三通一平”费用。补贴标准:①存栏规模300—3000头牧场“三通一平”资金全部由市县共同承担(市县财政1:1承担);②存栏规模3000头奶牛牧场补助720万元,在存栏3000头规模基础上,每增加500头规模,增加补助资金120万元(平均每个牛单位补贴2400元,其中自治区承担2000元,市县财政各配套200元)。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按照谁出资谁享受的原则进行补贴。300—3000头牧场具备养殖条件,且奶牛存栏达到设计存栏80%以上,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3000头(含)以上规模牧场具备养殖条件,奶牛存栏达3000头,即可进行申报,兑现相应补贴;在3000头存栏基础上每增加500头规模,可再次申报,兑现相应补贴。本条款政策是牧场建设企业的主要诉求,也是参考我市奶牛牧场建设优惠政策而制定。

  补贴对象:5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奶农合作社。资金用途:改造提升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以及自办中小型乳制品加工厂等。补贴标准:①50—800头之间的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平均补贴60万元(自治区承担80%,市级配套20%);② 800头(含)以上的奶牛养殖场(家庭牧场、合作社)平均补贴150万元(市县财政1:1承担)。如遇自治区补贴标准调整,我市对应调整。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可申请竣工验收,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本条款充分整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政策,对改扩建养殖场根据规模、投资额度等进行分级补贴,更为科学、更有引导性。

  补贴对象:购买机械设备的奶牛养殖场、奶农合作社。补贴内容:加大农机补贴目录调整力度,购置全混合日粮(TMR)设备以及其他养殖、饲草料收获加工储备机械、粪污处理装备机具等全程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实行敞开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将挤奶机械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12万元,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15万元。提高奶畜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购置牧业机具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补贴30%的基础上,提高到50%。将挤奶机械和青贮收获机具单机最高补贴额度提高到20万元。补贴方式:采取“自助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具体按照农机购置补贴要求执行。

  补贴对象:购买优质奶牛到呼和浩特市饲养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购买优质奶牛。补贴标准:每头进口良种母牛补贴5000元(其中自治区3000元、市级配套1000元,县级配套1000元);每头国产良种奶牛补贴2000元(市县财政1:1承担)。补贴方式:“先买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本条款将市级政策与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进口良种母牛进行充分衔接,加快良种奶牛引进速度。

  补贴对象:自愿使用性控胚胎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购买优质奶牛性控胚胎。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性控胚胎补贴项目标准,根据性控胚胎质量指标分档次,按照性控胚胎市场平均价格的50%进行补贴(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通过性控胚胎使用,加快良种奶牛繁育速度,培育高产核心群。

  补贴对象:自愿使用性控冻精的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优质性控冻精使用。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牛120元(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通过推广优质性控冻精使用,加快良种奶牛繁育速度。

  补贴对象:奶牛育种企业。 资金用途:支持具有奶牛和乳肉兼用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育种企业,与种母牛场开展联合育种。  补贴标准:按照自治区奶牛育种企业奖励项目补贴标准,对培育出国际国内排名种公牛,并经考核达标的育种企业,每年每个平均补助奖励 1000 万元(自治区级资金)。补贴方式:根据《自治区奶牛、马育种企业育种能力评价及奖励办法》(内农牧厅规〔2021〕2号),按照农牧厅统一考核结果,对奶牛育种企业进行奖励。提高优质种公牛自主培育能力beplay体育。

  对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及饲草使用养殖场进行补贴。考虑到畜牧业发质量发展,建立种养结合模式,一方面降低养殖成本,另一方面降低养殖业饲草料调用环节碳排放,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抓住种植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资金用途:购买使用全株玉米青贮、苜蓿干草、苜蓿青贮、燕麦干草、燕麦青贮。补贴标准:对使用玉米青贮、苜蓿干草、燕麦干草的养殖场每吨补贴50元(其中自治区级配套30元,市级配套20元)。补贴方式:“先用后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资金用途:苜蓿草、燕麦草种植。

  补贴标准:①新增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户)给予补贴,以500亩为一个单元,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自治区级资金)。要求出苗率达到85%以上,春播第一茬干草亩产量150公斤以上,夏播越冬留茬高度在30厘米以上;②鼓励以自种自养、订单“种植+收购”的形式实现草畜一体化,苜蓿、燕麦干草每吨补贴200元,苜蓿、燕麦青贮每吨补贴100元;养殖场和牧草种植户各享受50%(市县两级1:1)。补贴方式:“以奖代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补贴对象: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草500亩以上的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或农户,种养一体化企业(合作社、农户)。资金用途:苜蓿草种植良种化、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青贮苜蓿制作等,提高苜蓿草标准化种植水平。补贴标准:集中连片种植优质苜蓿草500亩以上,按每亩 600 元标准给予补贴,要求具备节水灌溉和机械化收储条件,并与自治区内奶畜养殖场户建立购销合同(自治区级资金)。兑现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可按照进程,先期拨付50%补贴资金,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兑现全部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含子公司)。补贴内容:生鲜乳加工增量,用于奶源地建设。补贴标准:以上一年度生鲜乳加工量为基数,每增加1吨生鲜乳加工量给予200元补贴(其中自治区100元,市级50元,县级50元)。补贴方式:采取“先收后补”方式,对申请生鲜乳加工增量企业开展验收工作。为鼓励整个产业链发展,以增加加工量为动力,拉动上游奶牛养殖、饲草种植等。

  补贴对象:在我市注册、已取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国家或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含子公司)。补贴内容:过剩生鲜乳喷粉保存,维持奶价基本稳定。补贴标准:企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收购的生鲜乳数量的10%,每吨补贴800元。企业3-5月份生产喷粉所用生鲜乳量未达到收购生鲜乳量的10%,按实际用生鲜乳量补贴,喷粉所用生鲜乳量低于100吨的不予补贴。(其中自治区400元,市、有国家或自治区级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旗县各承担200元)。补贴方式:采取“先喷后补”方式,对3-5月份由于销售淡季引起生鲜乳过剩的企业喷粉开展验收工作。

  补贴对象:获得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或已获得SC认证的地方特色奶食品加工厂。资金用途:开展生产设施、加工制作、冷链运输、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补贴标准:对每个试点项目平均补贴50万元(其中自治区补贴30万元,市本级配套20万元)。补贴方式:“先建后补”,项目单位先行筹集资金建设,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可申请竣工验收,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乳制品的要求日益多元化,扶持中小乳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支持对象: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资金用途:支持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能力提升,自治区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研发、重点课题攻关。支持标准:每年1亿元(自治区资金)。

  支持对象: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资金用途:用于中心总部建设,提升国家乳业技术创新中心硬件设施服务能力,打造全国一流的乳产业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平台。支持标准:每年1亿元(市级资金)。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乳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场、兽用生物制品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资金用途:奶牛布病、结核病等免疫净化和监测;开展布病、结核病、牛结节性皮肤病和炎等疫病的防治技术研究,研发高效便捷且易推广的布病等人畜共患病诊断技术;充分发挥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建立奶牛疫病监测技术模式,开展疫病净化及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执行《九条政策措施》相关内容beplay体育。同时申请自治区“科技兴蒙”、市本级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项目方面给予倾斜。补贴方式: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执行。

  投资领域:引导基金重点支持乳业、草业企业能力建设、乳业园区建设、乳业科技创新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投资运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支持对象: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注册地为呼和浩特市的企业。运作方式: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市本级乡村振兴产业基金项目库;同时鼓励和配合相关企业积极争取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做好项目推荐,将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奶业振兴基金项目库中,进一步放大资金支持效应,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快形成多元资金助推乡村振兴和科技创新的投入机制。

  支持范围:牧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对象:旗县区政府主导或国有资本参股的奶牛养殖基地、奶业发展园区。运作方式:督促各旗县区及相关部门做好专项债申报前期手续,对于已上报项目密切关注评审、分配过程,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奶业发展园区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争取自治区支持。

  补贴对象:奶牛养殖牧场、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资金用途:牧场新建、改扩建、苜蓿草种植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标准:对新建、改扩建、购买奶牛的养殖场、饲草种植基地贷款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贷款贴息期限为3年,第一年贴息80%,第二年贴息50%,第三年贴息20%。贷款贴息额度为5-200万元(市县两级1:1)。 补贴方式:采取“先还后补”方式。养殖企业或种植企业贷款用于牧场建设或苜蓿草种植,并按期归还贷款,可申请贷款贴息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银行资金,降低奶牛养殖、饲草种植成本,鼓励建设高标准奶牛养殖场、饲草种植基地。

  保险范围:苜蓿草种植。保险对象:苜蓿草种植企业(合作社)。保险方式:以项目方式开展苜蓿草种植保险(另行制定方案)。

  每半年进行一次验收,流程为“企业申报—旗县审核验收—盟市核查审批”。验收结果经项目单位和现场核查验收组共同签字确认,验收有关材料文件、电子资料齐全存档。验收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项目市县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并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其中自治区及市级补贴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兑现项目实施主体,旗县区同步履行配套资金兑付程序。

  本方案从全产业链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了产业重点,围绕集约、集中、集聚发展思想,从乳业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加快增链补链强链。并且科学优化统筹区、市级两补贴政策,一同推进、同向发力,确保奶业高质量发展。